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2日,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将团风霜叶红制衣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告。 关于将团风霜叶红制衣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告 根据举报情况和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年报公示系统核查查实发现团风霜叶红制衣有限公司公示股东出资信息与实际登记股东出资信息不相符,有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本局经研究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团风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团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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